数字化时代,万物皆数。数代表规模、结构和变化。数既可以解析万物,也可以具象成形,比如数字人。收视率之前是对电视观众,现在是对视频用户的数字统计,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数字人表达。
基本的收视率数字有二,一个是人数,另一个是时间。人不能无限可分,而时间可以。互联网时代对视频触达时间的统计从分钟降解为秒,甚至微秒。复合多元的媒介行为被终端、场景和信息打碎,让收视率“数字人”在时间尺度上近乎进入平行宇宙,以至于对收视行为的统计甚至有必要考虑“去重”影响。对时间的不断细分,也推动时长统计转换为频次统计,从人到频次,这代表着收视率思维的由来即R&F分析。
“R”即Reach,可以解释为触达。若以媒介为环境,也可以解释为人在环境中的暴露比率。这引发过一种关于信息爆炸和媒介环境污染的讨论。“F”即Frequency,频次,表示重复露出机会。每一频次都有其可对应的时间标度,时间细分下,收视时长其实是对频次的积分计算。在广告营销评价中,频次也常被转化成印象(Impression),意思是重复露出次数多了,对于所触达的人来讲就形成了印象积分。印象深刻的话就能升级成说服效果,印象即便不深刻也至少能有个“视觉暂留”效应。由此互联网广告评价中还特别对画面露出程度进行了定义,定义的尺度甚至逼缩至画面像素显示级别。
对R&F的细分测量是精细化营销运动的一个结果。精细化营销赋予互联网媒体广告收入高增长。与精细化营销运动相辅相成的则是大数据能力建设。大数据能力的增长显然既依托于用户规模即“R”的数量级变化,也与频次即“F”的不断放量有关。
大数据视域下,互联网玩家的近忧是跑马圈地不再,用户红利消失;说到底是“R”的增长失速了。因此频次“F”就成了竞争成败的关键。互联网玩家们把基于“F”的竞争宏观上称为流量竞争。用户红利开始转向流量红利。
用户红利有天花板,难再生;流量红利则不同。每一次技术升级,每一轮资费降价,都可以形成一波新的流量红利;而且流量红利还具有极为明显的入口效应,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在流量竞争领域开展反欺诈和反垄断其实是非常必要的。
有人说微信是流量黑洞,也有人说短视频是流量黑洞。在网速带宽既定的情况下,流量即时间。据统计当前我国即时通讯社交和短视频应用已经卷走了用户一半以上的互联网时间。防用户沉迷成为流量竞争问题的另一面。
收视率之R&F思维具有很强的生长性。从“why”的角度看即“用户思维”:用户为什么要触达?靠什么来吸引用户触达?从“when”的角度看即“行动思维”:如何用算法触发行动序列,让用户不断扩张使用频次和停留时间?从“how”的角度看即“竞争思维”:如何在用户和流量分配中争取最大份额,如何提升用户品质及流量价值?从“what”的角度看即“创新思维”:用什么新产品、新服务或者新内容聚合用户、聚集流量、保持竞争优势?如此等等。
CSM刚刚发布2022上半年收视率统计数据报告。相比前些年,电视大屏的“R”继续呈现下降趋势,而“F”或者说时长保持了稳中有涨。但用户红利流失之快难以透过互联网电视流量红利增加以弥补,所以总体上曾经的电视大屏竞争优势仍不断被持续扩张的移动视频应用所消解。收视率曾经赋予电视的用户思维、行动思维和竞争思维,如今必须以创新思维二次赋能,方得机会转圜或超越。